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2024年4月3日至7月10日,对无棣县招投标领域开展巡察。
一、巡察内容
紧扣无棣县招投标领域有关单位职能责任,重点检查以下方面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招投标领域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重点关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大工程招投标透明度等重要指示精神的情况,履行招投标工作职责,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等情况。
(二)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推进招投标阳光公开透明情况。重点关注招标人招标主体责任落实,依法依规招标,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代理活动、投标人和投标环节、评标专家和评标环节、招投标监督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情况和监督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缺位和背后的腐败问题等情况。
(三)全面从严治党、招投标领域廉洁从业情况。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纠治“四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用权、执行监管等情况。
二、反映渠道
(一)巡察组电子信箱
登陆滨州市纪委监委网站,点击“巡察举报专栏”,进入巡察举报页面后,按照提示填写即可。
(二)邮政信箱
滨州市邮政69号信箱(请注明市委提级巡察七组收)。
(三)巡察组信箱
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乡水务局共设6个信箱,分别设在:政务中心12-13楼步梯连接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院外西南角树上,建设大厦7楼大厅西侧,交通大厦二楼电梯口对面,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一楼电梯出口右面墙,县城乡水务局办公楼后门处一楼楼梯间。
(四)受理信访二维码
(五)巡察组联系电话
18554361071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滨州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对无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棣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无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棣县交通运输局、无棣县城乡水务局、无棣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同级党委管理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等,以及全县招投标领域相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受理信访统一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根据巡察受理范围,按照以上反映渠道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感谢社会各界对市委巡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市委提级巡察七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