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市国资委《关于开展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的通知》,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假冒国企涉及的相关违法行为。按照县国资中心部署要求,结合我集团实际情况,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下情形。
1、通过伪造公司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国有企业注册为股东的组织和个人。
2、为注册假冒国企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或个人。
3、与国有企业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国有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
4、其他与假冒国企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现向社会公布假冒我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假冒国企相关行为的举报。
举报电话:0543-6566001
举报信箱:wdxryswjt@bz.shandong.cn
特此公告
无棣县润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